Some images has been designed using resources from Unsplash & Pixabay & Pexels & Freepik and some icons from Flaticon
跳到主要內容
:::
:::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預約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預約說明

1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dvance Care Planning,簡稱ACP)是一個和醫療團隊討論醫療照護的溝通過程,依《病人自主權利法》規定,您與自己的親屬必須經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的討論後,所簽署的預立醫療決定書(Advance Decision,簡稱AD)才會生效;也就是說,如果您在報章雜誌、在臉書上進行的公開聲明或是口頭交代的醫療照護決定,在法律上是沒有效益的,必須要經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我們所做的預立醫療決定才會受到法律的保障。

病主法廣告       預立醫療照護諮詢門診宣傳海報

預立醫療諮商照護中心/團隊介紹
本院預立醫療照護專業人員由醫師、護理師、心理師及社工師/員等人員所組成的諮商團隊,提供榮民及一般民眾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服務,協助完成「預立醫療決定」的簽署及上傳與註記。同時結合一般居家/安寧,提供安寧緩和醫療的轉介、悲傷家屬關懷支持服務,本中心位置於綜合大樓四樓安寧(圓馨)病房。

預立醫療諮商團隊照片 

3 依照法令規定,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的參與人員應該包含
  1. 意願人(即本人)
  2. 意願人的二親等內親屬至少一位(註 1,2)
  3. 若有已指定醫療委任代理人,則醫療委任代理人必須出席
註 1:除配偶之外,二親等血親包含、子女、父母、手足、孫子女/外孫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二親等姻親包含公婆/岳父 母、女婿/媳婦、弟  媳/兄嫂、姊夫/妹夫、 小姨/小叔、妯娌/連襟等。
註 2:病人自主權利法第 9 條規定,經意願人同意之親屬亦得參與諮商,二親等內之親屬死亡、失蹤或具特殊事由時,得不參與。諮商機構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意願人無二親等內親屬,或二親等內親屬因死亡、失蹤或具特殊事由無法參與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時,應由意願人以書面提出無法參與之事由或檢具相關證明。
4 諮商預約方式(採約診方式)
  1. 電話預約:週一至週五門診時間(8:30~12:00、13:30~17:00)來電03-88831413605(社工室)、5203、5205(臨床心理科)
  2. 線上預約:預立諮商預約連結 (三日內回覆)  
  3. 門診時間:每月雙週星期四下午14:00

預立醫療諮商門診時間:每月第二週及第四週,星期四下午14:00~17:00

5 收費說明訊資:

      《健保給付對象》
  • 65歲以上重大傷病
  • 符合安寧療護收案條件者
  • 臨床失智評估量表(CDR)0.5至1分
  • 病人自主權利法第14條第1項第5款所列臨床條件
  • 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收案對象
  • 「全民健保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全民健保地區醫院全人全社區照護計畫」收案之65歲以上多重慢性病人

※以上健保給付對象,依身分別收取部分負擔

6 諮商當日須知
  1. 本服務採約診制,已確認預約者,諮商當日意願人攜帶身分證健保卡及相關證件,於預約時間提前 20 分鐘至本院綜合大樓四樓安寧(圓馨)病房-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中心報到,進行諮商流程說明,經醫師診視並完成批價手續繳交費用後才進行諮商服務,若當日無法赴約者,請事先來電重新預約諮商時段。
  2. 若為首次至本院之初診人員,諮商當日須提早30分鐘至掛號室報到,以利完成初診建檔手續。
  3. 每次諮商時段約 50 分鐘,請於預約時段準時報到,遲到者恕無法延後諮詢時段。
7 完成預立醫療決定書(簡稱 AD)的要件包含
  1. 接受本院「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服務後,由本院在「預立醫療決定書」,第4頁核章,才算完成本次的諮商流程。
  2. 核章完成後,會將「預立醫療決定書」交給意願人,做醫療決策的填寫。意願人完成AD的填寫,需經兩位見證人簽名或一位公證人簽署(需另付公證費用,由意願人自行聘雇)。
  3. 由本院協助將 AD 內容登錄並經意願人確認無誤之後,將文件掃描上傳至衛福部雲端資料庫完成健保卡註記、AD 始生效。(完成後,AD正本將交還本人自行保存)。
8 更多資訊
  1. 相關表單: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工具書預立醫療決定書醫療委任代理人委任書
  2. 相關網站:榮民體系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資訊網安寧照顧基金會病主法專區病人自主研究中心

最後更新:

回到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