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dvance Care Planning,簡稱ACP)是一個和醫療團隊討論醫療照護的溝通過程,依《病人自主權利法》規定,您與自己的親屬必須經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的討論後,所簽署的預立醫療決定書(Advance Decision,簡稱AD)才會生效;也就是說,如果您在報章雜誌、在臉書上進行的公開聲明或是口頭交代的醫療照護決定,在法律上是沒有效益的,必須要經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我們所做的預立醫療決定才會受到法律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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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預立醫療諮商照護中心/團隊介紹
本院預立醫療照護專業人員由醫師、護理師、心理師及社工師/員等人員所組成的諮商團隊,提供榮民及一般民眾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服務,協助完成「預立醫療決定」的簽署及上傳與註記。同時結合一般居家/安寧,提供安寧緩和醫療的轉介、悲傷家屬關懷支持服務,本中心位置於綜合大樓四樓安寧(圓馨)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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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依照法令規定,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的參與人員應該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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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願人(即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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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願人的二親等內親屬至少一位(註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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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已指定醫療委任代理人,則醫療委任代理人必須出席
註 1:除配偶之外,二親等血親包含、子女、父母、手足、孫子女/外孫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二親等姻親包含公婆/岳父 母、女婿/媳婦、弟 媳/兄嫂、姊夫/妹夫、 小姨/小叔、妯娌/連襟等。
註 2:病人自主權利法第 9 條規定,經意願人同意之親屬亦得參與諮商,二親等內之親屬死亡、失蹤或具特殊事由時,得不參與。諮商機構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意願人無二親等內親屬,或二親等內親屬因死亡、失蹤或具特殊事由無法參與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時,應由意願人以書面提出無法參與之事由或檢具相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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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諮商預約方式(採約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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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預約:週一至週五門診時間(8:30~12:00、13:30~17:00)來電03-8883141轉3605(社工室)、5203、5205(臨床心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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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診時間:每月雙週星期四下午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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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收費說明訊資:

《健保給付對象》
- 65歲以上重大傷病
- 符合安寧療護收案條件者
- 臨床失智評估量表(CDR)0.5至1分
- 病人自主權利法第14條第1項第5款所列臨床條件
- 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收案對象
- 「全民健保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全民健保地區醫院全人全社區照護計畫」收案之65歲以上多重慢性病人
※以上健保給付對象,依身分別收取部分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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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諮商當日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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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服務採約診制,已確認預約者,諮商當日意願人攜帶身分證、健保卡及相關證件,於預約時間提前 20 分鐘至本院綜合大樓四樓安寧(圓馨)病房-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中心報到,進行諮商流程說明,經醫師診視並完成批價手續繳交費用後才進行諮商服務,若當日無法赴約者,請事先來電重新預約諮商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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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為首次至本院之初診人員,諮商當日須提早30分鐘至掛號室報到,以利完成初診建檔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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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諮商時段約 50 分鐘,請於預約時段準時報到,遲到者恕無法延後諮詢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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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完成預立醫療決定書(簡稱 AD)的要件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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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本院「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服務後,由本院在「預立醫療決定書」,第4頁核章,才算完成本次的諮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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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章完成後,會將「預立醫療決定書」交給意願人,做醫療決策的填寫。意願人完成AD的填寫,需經兩位見證人簽名或一位公證人簽署(需另付公證費用,由意願人自行聘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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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院協助將 AD 內容登錄並經意願人確認無誤之後,將文件掃描上傳至衛福部雲端資料庫完成健保卡註記、AD 始生效。(完成後,AD正本將交還本人自行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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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更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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