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症狀穩定的慢性精神疾病患者 2. 本人及家屬同意 3. 願意接受精神科治療 4. 有參加復健工作之動機 5. 能遵守生活公約
康復之家發展獨立生活訓練計畫如服藥訓練、個別諮商、社交技巧訓練、生活適應計畫、娛樂活動安排等服務。
最後更新:2024-03-25 11: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