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職缺公告
機關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職稱
契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
官等職等
名額
1名
工作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
上網期間
115年10月6日至115年10月20日
資格條件
1.須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學歷:具中華民國國籍及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校院以上學校畢業者。
條件:(1)具甲級職業安全管理師或甲級職業衛生管理師證照。
(2)細心負責任、主動積極。
附註: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若甄試成績相等,以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另依輔導會103年9月3日,輔人字第1030063156號文,如錄用須服務滿二年以上。(此條款僅限退除役官兵,一般身份者不受此限)。
工作待遇
1.薪資:大專校院以上學校畢業者月薪40,000元整,具甲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證照(職登)加給10000元/月。月績效獎金500元。年終獎金(視績效發給)。
2.員工福利:備有員工宿舍[限車程30分鐘以上,距本院50公里以上者;即富里(不含)以南、瑞穗(不含)以北]、享勞、健保、年休假、生日禮金…等。
工 作 項 目
工作項目:1.負責職安衛管理系統建置與管理相關業務。
2.規劃、督導院內安全衛生設施之檢點與檢查。
3.職業安全衛生相關之檢查、監測及申報。
4.規劃、實施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報名人員請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填妥後併同下列應檢附資料,於115年 月 日公告截止時間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掛號郵寄或本人送至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謝文彬先生收(信封外請註明「應徵契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職務)。
2.應檢附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大專校院以上學校畢業證書,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
4.合於前開資格條件且面試成績達80分之人員,其為退除役官兵者,依前開優先錄用規定
辦理。
5.甄試方式:審查檢附資料、口試、筆試。
(1)口試(佔50%):評量儀態(禮貌、態度、舉止),言辭(語言、表達能力),才識(志趣、問題判斷、經驗),專業能力。
(2)筆試(佔50%):公文及作文寫作,並各佔50%。
6.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通知參加甄試,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或退件。甄選錄取者個別通知,依輔導會規定錄取人員應在本院服務2年以上為原則,以避免短期任職,影響業務推展。經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一經查證屬實,取消其甄選資格及解聘。
7.甄試日期: 年 月 日下午 時 分前請至本院研究大樓四樓職安室報到,請攜帶相關證件正本以便驗證。
8.聯絡方式:電話號碼:03-8883141分機3031。
地址:981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聯絡人: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謝文彬先生。
9.錄取公告:甄試後須經臺北榮民總醫院甄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告於本院網頁公告,不另行個別通知。
最後更新: 2026-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