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一)通信及現場領標:通信領標需附回郵信封及匯款證明單,現場領標請至本院採購小組辦公室繳費領取。地點:本院精神科研究大樓四樓採購小組。(二)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web.pcc.gov.tw)下載電子招標文件。※[其他]:(一)履約期限:3年期。(二)如發現貪瀆不法,請利用下列電話或信箱檢舉: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地址:11025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 222 號。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3. 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檢舉傳真專線:(02)2918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 60000 號信箱。■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4. 花蓮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3)8338888。■檢舉信箱:花蓮郵政 60000 號信箱。■地址: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檢舉電話:(03)8233712。■檢舉信箱:花蓮郵政11-21號信箱。■地址:花蓮市瑞美路7號。5.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006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三)其他應附具文件:■【投標廠商資格、規格審查表】■服務建議書1式10份。■押標金繳納證明。■書面電子領標憑據。■投標廠商聲明書。■餘詳如投標須知第77點。(四)押標金:新臺幣780,000元。如以銀行開發之支票或本票,押標金抬頭: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五)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最後更新: 2023-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