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後之要點如附檔。本次修正依據「中央機關及地方政府設置廉政會報作業要點」要求,納入委員單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百分之四十之規定(第3條)、並修正召開頻率(第4條)。
附檔下載:
•本分院廉政會報設置要點1120601修正
最後更新:2023-06-02 09: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