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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處方好處多(科部自填)

慢性處方好處多

 

Q*什麼是「慢性病連續處方箋」?

A*是指醫師開給慢性病患者的長期處方箋,可以分次調劑,為期二至三個月內有效的長期處方箋。

    1. 一次開立2至3個月份藥品。

    2. 領藥區間內每次可領1個月份的藥。

    3. 期間不必再看診,可以憑處方及健保卡領藥。


Q*何人可以使用慢性病連續處方箋?

A*1. 具健保身分。

    2. 經健保特約醫療機構醫師診斷屬於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之「慢性病範圍」(詳細資訊請上健保局全球資訊網站)。

    3. 經醫師評估為病情穩定,可以在三個月內使用同樣處方藥品之患者。


Q*那裡可以拿到慢性病連續處方箋?
A*
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及健保局聯合門診中心,都可以開給慢性病人慢性病連續處方箋。


Q*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藥劑科第二、三次領藥流程?

A*1. 慢箋領藥時需攜帶慢箋正本及健保卡,除了可回原醫院領藥,也可至社區健保特約藥局領藥

    2. 若所開立之慢箋中包含三級管制藥品,領藥時需一併將管制藥品專用處方箋交給藥局

    3. 醫院領藥需先至批掛過卡,再依領藥號碼至藥局排隊領藥。


Q*如果服藥期間感覺不適時,該怎麼辦?
A*
請攜帶該處方箋回到原來的醫療院所就診與原開方醫師討論。

Q*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可以到健保特約藥局調劑嗎?
A*若持有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可直接到健保特約藥局調劑領藥,不需再掛號看病,可節省您的時間和金錢。

Q*使用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有何好處?
A* 1. 省時:減少就醫往返路程與看病等候的時間。
     2. 省錢:在健保特約藥局或原就醫醫院以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領藥時,可免繳藥品部分負擔費用,且不必加趕楞O卡戳章。
     3. 方便:可以選擇到住家附近之健保特約藥局領藥。

 

Q*使用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應注意哪些事項?
A*1. 依據健保規定,下次可領藥的時間,為前次服藥完畢算起的10日
    2. 如因即將出國而預估所領取藥品不夠使用時,可於領藥時出具足以證明出國之相關文件(如機票等),即可多領取一個月的藥品。
    3. 服藥期間如因需要而就醫時,請將處方箋告知或出示給診治的醫師,以免用藥重複,影響用藥安全。

 

Q*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遺失怎麼辦?
A*若慢箋遺失,是不能重印補發的,必須重新掛號就診,請醫師取消原慢箋才能重新開藥,故請小心保管。

 

Q*我在A醫院領慢箋,可以到B醫院領慢箋嗎?

A*不可以,目前並無提供領取外院慢箋之服務,建議可就近至社區健保特約藥局領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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