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Some images has been designed using resources from
Unsplash
&
Pixabay
&
Pexels
&
Freepik
and some icons from
Flaticon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打開主選單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北榮總院網
English
小
中
大
分享連結
分享連結
全站搜尋
全站搜尋
最新動態
認識本院
本院簡介
本院沿革
業務簡介
服務理念
院長的話
歷任院長簡介
首任至第六任院長
第七任至第十五任院長
組織體系
行政科室
醫務企管室
秘書室
人事室
主計室
社會工作室
政風室
醫品中心
醫療品質
病人安全
院區介紹
就醫資訊
就醫須知
門診時間表
收費說明
掛號須知
住院服務
院內電話一覽表
病人權利及須知
住院友善照護醫院
急診五級檢傷
交通導引
地理位置
交通資訊
醫療團隊
內科部
一般內科
腸胃內科
胸腔內科
神經內科
心臟內科
腎臟科
新陳代謝科
家庭醫學科
感染科
免疫風濕科
外科部
一般外科
泌尿外科
骨科
心臟外科
整形外科
直腸外科
神經外科
耳鼻喉科
各大科部
婦產科
小兒科
眼科
牙科
復健科
精神部
麻醉科
護理部
藥劑科
病理檢驗科
放射科
傳統醫學科
皮膚科
職業醫學科
特色醫療
醫學美容
科別介紹
內科部
一般內科
腸胃內科
胸腔內科
神經內科
心臟內科
腎臟科
新陳代謝科
家庭醫學科
感染科
免疫風濕科
外科部
一般外科
泌尿外科
骨科
心臟外科
整形外科
直腸外科
神經外科
耳鼻喉科
各大科部
婦產科
小兒科
眼科
牙科
復健科
復健科-語言治療室
復健科-職能治療室
精神部
麻醉科
護理部
藥劑科
病理檢驗科
放射科
傳統醫學科
皮膚科
職業醫學科
特色醫療
住院整合照護服務試辦計畫
腦刺激治療(rTMS)
護理之家
社區復健中心
檢驗諮詢服務
急性後期照護
居家護理
健檢中心
整合性照護門診
鑄夢別苑康復之家
庇護工場
呼吸照護病房
日間照顧中心
慢性病防治
出院準備轉銜服務
醫學美容
指定藥癮戒治機構
社區整合型(A)服務中心
醫學園地
醫療諮詢
諮詢電話
衛教資訊
衛教文章
健保資訊
便民服務
為民服務措施
病人服務須知
表單下載專區
顧客意見
院長信箱
民眾意見反應
處理情況查詢
常見問題Q&A
線上申辦
作業流程說明
診斷證明書
死亡證明書
病歷複製申請
處理情況查詢
政府資訊公開
條約、中央法規
函釋與裁量基準
組織執掌與聯絡方式
本院內部控制聲明書
行政指導文書
施政計畫
研究報告及業務統計
預算、決算書
請願及訴願
公共工程採購契約
支付或接受之補助
合議制會議紀錄
電子病歷
政風廉能專區
關於我們
政風室簡介
各檢舉電話信箱
反貪專欄
政風專區
政風通報
機密與安全
法律常識
消費者保護
案例宣導
廉政表揚
政風工作夥伴
行政透明專區
食材供應商資料
食材來源認證
衛生環境GHP認證
廢食用油流向
各類捐贈訊息公告
各項證明書申請收費用標準
廉政會報專區
民眾感謝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身分關係揭露專區
長照服務專區
最新動態
認識本院
展開選單
收合選單
本院簡介
本院沿革
業務簡介
服務理念
院長的話
歷任院長簡介
首任至第六任院長
第七任至第十五任院長
組織體系
行政科室
醫務企管室
秘書室
人事室
主計室
社會工作室
政風室
醫品中心
醫療品質
病人安全
院區介紹
就醫資訊
展開選單
收合選單
就醫須知
門診時間表
收費說明
掛號須知
住院服務
院內電話一覽表
病人權利及須知
住院友善照護醫院
急診五級檢傷
交通導引
地理位置
交通資訊
醫療團隊
展開選單
收合選單
內科部
一般內科
腸胃內科
胸腔內科
神經內科
心臟內科
腎臟科
新陳代謝科
家庭醫學科
感染科
免疫風濕科
外科部
一般外科
泌尿外科
骨科
心臟外科
整形外科
直腸外科
神經外科
耳鼻喉科
各大科部
婦產科
小兒科
眼科
牙科
復健科
精神部
麻醉科
護理部
藥劑科
病理檢驗科
放射科
傳統醫學科
皮膚科
職業醫學科
特色醫療
醫學美容
科別介紹
展開選單
收合選單
內科部
一般內科
腸胃內科
胸腔內科
神經內科
心臟內科
腎臟科
新陳代謝科
家庭醫學科
感染科
免疫風濕科
外科部
一般外科
泌尿外科
骨科
心臟外科
整形外科
直腸外科
神經外科
耳鼻喉科
各大科部
婦產科
小兒科
眼科
牙科
復健科
復健科-語言治療室
復健科-職能治療室
精神部
麻醉科
護理部
藥劑科
病理檢驗科
放射科
傳統醫學科
皮膚科
職業醫學科
特色醫療
住院整合照護服務試辦計畫
腦刺激治療(rTMS)
護理之家
社區復健中心
檢驗諮詢服務
急性後期照護
居家護理
健檢中心
整合性照護門診
鑄夢別苑康復之家
庇護工場
呼吸照護病房
日間照顧中心
慢性病防治
出院準備轉銜服務
醫學美容
指定藥癮戒治機構
社區整合型(A)服務中心
醫學園地
展開選單
收合選單
醫療諮詢
諮詢電話
衛教資訊
衛教文章
健保資訊
便民服務
展開選單
收合選單
為民服務措施
病人服務須知
表單下載專區
顧客意見
院長信箱
民眾意見反應
處理情況查詢
常見問題Q&A
線上申辦
作業流程說明
診斷證明書
死亡證明書
病歷複製申請
處理情況查詢
政府資訊公開
條約、中央法規
函釋與裁量基準
組織執掌與聯絡方式
本院內部控制聲明書
行政指導文書
施政計畫
研究報告及業務統計
預算、決算書
請願及訴願
公共工程採購契約
支付或接受之補助
合議制會議紀錄
電子病歷
政風廉能專區
展開選單
收合選單
關於我們
政風室簡介
各檢舉電話信箱
反貪專欄
政風專區
政風通報
機密與安全
法律常識
消費者保護
案例宣導
廉政表揚
政風工作夥伴
行政透明專區
食材供應商資料
食材來源認證
衛生環境GHP認證
廢食用油流向
各類捐贈訊息公告
各項證明書申請收費用標準
廉政會報專區
民眾感謝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身分關係揭露專區
長照服務專區
網站導覽
回首頁
北榮總院網
English
分享連結
分享連結
首頁
就醫資訊
就醫須知
掛號須知
:::
就醫資訊
就醫須知
展開/收合選單
門診時間表
收費說明
掛號須知
住院服務
院內電話一覽表
病人權利及須知
住院友善照護醫院
急診五級檢傷
交通導引
展開/收合選單
地理位置
交通資訊
選單標題
就醫須知
門診時間表
收費說明
掛號須知
住院服務
院內電話一覽表
病人權利及須知
住院友善照護醫院
急診五級檢傷
交通導引
地理位置
交通資訊
:::
掛號須知
回上頁
門診看診須知及注意事項
門診掛號及看診時間
員山院本部
現場掛號
電話掛號
看診
上午
0800-1130
0900-1100
0830-1200
下午
1330-1630
1430-1600
1400-1700
宜蘭市區門診
現場掛號
電話掛號
看診
周一~周五
周六
周一~周五
周六
早安門診
一般門診
上午
0700-1130
(牙科0700-1100)
0800-1130
0900-1100
(周一~周六 )
0730-1200
0830-1200
(牙科0830-1100)
0830-1200
下午
1330-1630
(牙科1330-1600)
-
1430-1600
(周一~周五)
-
1400-1700
(牙科1400-1600)
--
夜間
1800-2030
-
1900-2000
(周一~周五)
-
1830-2100
請民眾於掛號時出示以下證件:
★ 初診民眾請至掛號櫃檯填寫初診單,詳填基本資料後,交予掛號人員建檔以辦理掛號手續,並交付掛號單即可就診。
一般民眾:出示身份證、健保卡。初診
榮民:出示身份證、健保卡、榮民證。
軍人:軍人身份證、健保卡。
榮眷:關係人之榮民證或退役(伍)令及榮民遺眷證、本人身份證或戶口名簿...等身份證明文件。
身心殘障者:出示身份證、健保卡、身心障礙手冊。
重大傷病者:出示身份證、健保卡、重大傷病卡(有效期限內)。
65歲以上者、福保民眾:出示身份證、健保卡。
就診報到說明
院區別
報到方式
備註
內城院本部
健保卡交予診間護理師
依掛號號碼看診
宜蘭市區
門診部
看診病人請先插卡報到
依掛號號碼看診(復健科及精神科朱嘉芳醫師除外),同一時段掛二科以上請依掛號順序於看診時間內插卡報到;※眼科病人插卡報到後,請先至眼科檢查室接受檢查,才算完成報到※
各科診次最後報到時間如下
上午診
下午診
夜間門診(適用於宜蘭市區門診)
各診
11:30前
16:30前
20:30前
牙科
11:00前
16:00前
-
可至臺北榮總員山分院首頁查詢 【看診進度】 【附設門診部看診進度】,看診進度僅供參考,會因當日看診情況動態異動。
超過看診號碼將會依您報到的時間,隔兩個號碼(不含高齡及檢查號)由報到系統安排過號病人依序就診。
看完診請當日批價。就診後無論有無處方,請您一定要至批價櫃檯結帳。未於就診當日結帳者,三日起一律列入欠費,需補繳後才能再預約掛號。
依健保法規定就醫時應繳驗健保卡及身份證明文件,健保卡只限本人使用,出借或冒用他人健保卡就醫屬違法行為,經發現將報請主管機關處理,提醒病友切勿觸法。
就診當日未攜帶健保卡者,請先以自費身份繳納當日醫療費用;並於就診日期起10日內(含例假日)持收據、健保卡、身份證件辦理補卡退費,逾期請備前述證件至健保局辦理退費;如未攜帶、出示相關費用優待身份證明文件則以一般民眾身份就診收費。
代領藥注意事項:依據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107 年 04 月 27 日修正)第 7 條規定,須長期用藥之慢性病人,有下列特殊情況之一而無法親自就醫者,以繼續領取相同方劑為限,得委請他人向醫師陳述病情,醫師依其專業知識之判斷,確信可以掌握病情,始能開給相同方劑:
行動不便,經醫師認定或經受託人提供切結文件。
已出海,為遠洋漁業作業或在國際航線航行之船舶上服務,經受託人提供切結文件。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經受託人提供法院裁定文件影本。
經醫師認定之失智症病人。
其他經保險人認定之特殊情形。
急診:請持健保卡、身份證到院,上班時間內(星期一至五 08:00-17:00)至門診掛號櫃台掛號;非上班時間請於急診室辦理。
最後更新:
2024-01-09 16:50:06
回到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