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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立醫療諮商照護

一、預立醫療諮商照護中心介紹

      臺灣「病人自主權利法」已於10516日公布,10816日正式施行。 這是亞洲第一部病人自主權利之專法,也是國內首部以病人為主體的法案,其中確保病人有知情、選擇、決策的權利,亦即把醫療決定與善終的權利還給病人。 病人自主權利法中規定,意願人在做預立醫療決定前須先參與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諮商的目的是意願人與專業人員透過溝通的過程,商討病人處於特定的臨床條件、意識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時,病人可以接受或是拒絕維持生命治療與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的方式。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中心是由醫師、護理師、心理師、社工師所組成的專業諮商團隊,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協助完成「預立醫療決定」及上傳與註記。

  1. 什麼是【預立醫療決定】ADVANCE DECISION (AD)

  • 具完全行為能力的意願人(18歲成年或未成年已婚者,未受監護宣告者)可以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dvance Care Planning, ACP)的程序,與親友和醫療機構討論、溝通自己的善終意願,便可簽署預立醫療決定(Advance Decision, AD),保障您拒絕醫療的權益。

  • 意願人透過事先立下之書面醫療決定,此份正式書面文件可指明自己若處於法定的五款臨床條件時,希望接受或拒絕維持生命治療或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同時也可以指定自己信任的人擔任醫療委任代理人(Health Care Agent, HCA),代為表達您的意願。

預立醫療決定-特定臨床條件

  • 意願人、二等親內親屬至少一位與醫療委任代理人共同參與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過程,並填妥預立醫療決定,經醫療機關核章和兩位見證人見證或一位公證人公證後,註記於健保IC卡,意願人您的預立醫療決定即生效。預立醫療決定簽署與執行SOP                        

二、簽署步驟

  • (一)洽詢窗口:請撥03-9222141轉分機6301與個管師洽詢

  • (二)諮商前準備:

    1. 確認1 位二親等親友,與您一同參與諮商之。

    2. 預先觀看及參閱個管師提供相關資訊如掃描QR Code進入安寧服務資訊平台系統,觀看相關衛教資料,或提供、衛教單張、病人自主權利法/預立醫療決定書之易讀手冊等。

    3. 個管師協助掛號事宜(採約診方式),不接受網路及自行掛號。

  • (三)諮商當日(約1小時):

    1. 簽署人:
      請您務必偕同一名二等親家屬,如果您有委任醫療代理人,醫療委任代理人須一同參與諮商(請參與諮商的意願人和親友攜帶健保卡及身分證件,以利核對資料)

    2. 諮商團隊說明: 1)知情、選擇及決定權
      2)維持生命治療、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與五款特定臨床條件
      3)預立醫療決定的格式與法定程序
      4)預立醫療決定的變更或撤回程序
      5)醫療委任代理人的權限

    3. 預立醫療決定書上傳:
      1)現場完成簽署AD2 位見證人見證後,簽署人及諮商團隊確認內容正確後,經核章後上傳。
      2)返家簽署AD及完成見證或公證程序後,請簽署人務必攜帶健保卡及兩名見證人身份證件至社工室核章上傳。

 

三、諮商門診

 

四、諮商費用

五、何時啟動預立醫療決定:

啟動預立醫療決定時機

 

六、相關檔案:

 

七、相關網站:

最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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