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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可至服務台索取、本院掛號服務網頁查詢及下載。

  1. 初診掛號:
    第一次至本院就醫者,請攜帶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健保卡及優待身分證明文件(以上均需正本證件),至掛號櫃檯辦理掛號(須先填寫初診單),亦可至本院掛號服務網頁或APP預約掛號(開放28天以內之預約),就醫當天請攜帶前述正本證件,請先至掛號櫃檯辦理報到手續待 (已利用掛號網頁完成初診預約掛號者,辦理報到手續時,務必填寫完整之初診單),再至診間就診。
  2. 複診掛號:
    批價掛號櫃檯可辦理當日或預約掛號(開放28天以內),當日掛號辦理時間:07:45-19:30(含夜間門診),預約掛號亦可利用人工電話089-222995分機1119或1120、掛號服務網頁https://register.vhtt.gov.tw/register/、APP掛號,或於就醫當日請診間醫師預約(診間預約開放12週內)。【掛號相關訊息可參考本院門診表、本院網站/就醫服務/門診/就醫須知】。
  3. 自112年3月1日起,本院現場掛號規定調整為各櫃檯每次只受理1張號碼牌且最多可掛2位病人(病人掛號科別不限)。

  1. 病患指定掛號日期、科別診間已額滿,建議可改掛相同科之其他醫師。
  2. 若堅持指定醫師,則請擇期再掛,或於看診前一日20:00以後利用本院網路或APP掛號頁面確認醫師門診狀態,於醫師未關診或請假之前提下,看診當日開放現場掛號。

 

未持健保卡就醫者,當日須以自費身分就醫及繳費,請於就醫日起10日內(不含例假日),持收據正本、健保卡及身分證件 ,至門診各批價掛號櫃檯辦理退費。
若超過本院健保申報日(每月8日),請於就醫日起6個月逕自至中央健康保險署各分區業務組辦理,本院與中央健康保險署費用差額須自行負擔。

  1. 行政院人事總處或臺東縣政府宣布因颱風而停止上班上課,為了顧及民眾及員工安全,本院停止門診及相關檢查(驗)服務,但急診及住院業務照常。
  2. 本院颱風天停止門診服務時,當天所有之門診預約掛號將自動取消,不計缺診,若仍需就醫,請重新掛號。
  3. 已安排好的檢查,請於上班日與檢驗單上所列之單位及電話聯絡,重新安排檢查日期。

  1. 依行政院人事總處或台東縣政府宣布颱風停班停課時,本院停止門診及相關檢查(驗)服務,門診藥局亦不開放,無法取領慢性病連續處方箋。
  2.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建議領藥期間」之末日若正巧為颱風停班日,則領藥期間順延。
  3. 如有急需,建議可改至住家附近的社區藥局領取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用藥。

可至掛號櫃檯辦理,亦可利用人工電話、本院掛號服務網頁、與APP查詢及取消掛號。

就醫後請持診間醫師開立之繳費單、處方箋及所有檢驗單至掛號櫃檯批價繳費,繳費時請主動出示健保卡與優待身分正本證件,於繳費取回收據後,再至藥局領藥(領藥時需出示健保卡);而檢查部份,請依檢驗單上所列時間、地點接受檢查;若需更改排檢日期,請電洽089-222995分機1127或1134更改。

  1. 門診時間:上午診08:30-12:00,下午診14:00-17:00,夜間18:00-20:00 (夜間診最晚報到時間:19:30止)。
  2. 門診費用:
    • 每一科掛號費50元。
    • 依中央健康保險署規定,全民健康保險對象至本院門診就醫應自行負擔之費用(即部分負擔,係本院受中央健康保險署委託代收金額)如下:
      • 西醫門診未經轉診130元,經轉診100元。
      • 持身心障礙證明者50元。
      • 門診藥費部分負擔一般民眾上限200元,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者/持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之部分負擔,依法由中央社政主管機關補助)。

依健保署規定,保險對象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調劑者,須俟上次給藥期間屆滿前10日內,始得憑原處方箋再次調劑。故請依慢箋標示之建議日期領藥與回診,不可提前領藥;延後領藥請務必順延次回領藥及回診日期,以免導致後續就醫困擾,若因而影響權益請自行負責。
出國依規定1次可以領取2個月的用藥量,但需至批價掛號櫃檯填寫出國切結書,並出示健保卡編領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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