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至服務台索取、本院掛號服務網頁查詢及下載。
未持健保卡就醫者,當日須以自費身分就醫及繳費,請於就醫日起10日內(不含例假日),持收據正本、健保卡及身分證件 ,至門診各批價掛號櫃檯辦理退費。 若超過本院健保申報日(每月8日),請於就醫日起6個月逕自至中央健康保險署各分區業務組辦理,本院與中央健康保險署費用差額須自行負擔。
可至掛號櫃檯辦理,亦可利用人工電話、本院掛號服務網頁、與APP查詢及取消掛號。
就醫後請持診間醫師開立之繳費單、處方箋及所有檢驗單至掛號櫃檯批價繳費,繳費時請主動出示健保卡與優待身分正本證件,於繳費取回收據後,再至藥局領藥(領藥時需出示健保卡);而檢查部份,請依檢驗單上所列時間、地點接受檢查;若需更改排檢日期,請電洽089-222995分機1127或1134更改。
依健保署規定,保險對象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調劑者,須俟上次給藥期間屆滿前10日內,始得憑原處方箋再次調劑。故請依慢箋標示之建議日期領藥與回診,不可提前領藥;延後領藥請務必順延次回領藥及回診日期,以免導致後續就醫困擾,若因而影響權益請自行負責。 出國依規定1次可以領取2個月的用藥量,但需至批價掛號櫃檯填寫出國切結書,並出示健保卡編領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