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機關名稱:臺北榮民總醫院臺東分院
二、職稱:契約職能治療師
三、職務列等:無
四、名額:1名
五、工作地:臺東市
六、性別:不拘
七、上網期間:自公告日起至額滿為止
八、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具職能治療師證書/執照(具心理衛生工作經驗者佳)。
2.男需役畢或免役證明。
3.應屆畢業可。
4.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九、工作地址:臺東縣臺東市勝利街2號(本院勝利院區)
十、工作內容:職能治療業務及其他科內相關業務。
十一、工作說明:
1.此職缺為身心科職能治療師正職,預計到職日可面議。
2.薪資福利:
(1) 約用職能治療師薪資 42,800元/月前三個月考核期以九折計薪。
(2) 月績效獎金,視考績與醫院業績而定(3,000元-5,000元不等)
(3) 鼓勵留任【工作滿一年】發放 80,000 元留任獎金,平均每月加薪6,666元
以上平均月薪資約52000元以上(考核期除外)
(4)其他福利:職能治療師公會年費執照費補助、生日禮金、年終獎金1-1.5月、國民旅遊卡補助(最高16000元)。
3.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30-17:30。
4.可申請員工宿舍(單人套房),管理費1,100元/月起,水電費另計。
5.報名需檢附個人履歷、自傳、畢業證書、職能治療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退伍令等相關文件。請將上述資料Email至[email protected],或郵寄至95047臺東縣臺東市勝利街2號,詹凱任職能治療師。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附件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odt、pdf)
最後更新: 2026-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