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 建議事項:
一、如您為 65 歲以上長者、孕產婦、或有慢性病、免疫力低下或免疫不 全病
史等具重症風險因子者,應就醫評估並遵照醫囑。
二、建議居家休息,並儘量避免非必要的外出,在症狀緩解且退燒 24 小 時後
(沒有症狀治療藥物的情形下),可恢復正常活動。
三、症狀緩解且退燒 24 小時後之 5 天內,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一) 保持室內空氣流通。
(二) 用肥皂或其它清潔用品勤洗手,維持手部衛生。
(三) 外出時請全程正確佩戴口罩,並注意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註 2)。
若無法佩戴口罩,請與他人保持 1 公尺以上社交距離,避免出入無
法保持社交距離的場所且密閉的空間。
(四) 請同戶同住者視情況需要採取適當防護措施,包括落實佩戴口罩、 遵
守呼吸道衛生、勤洗手以加強執行手部衛生、保持良好衛生習慣。 四、避免與同戶同住者共食。
五、如須前往醫療院所陪病、探病、就醫或檢查,請在醫療院所內全程佩 戴口
罩並遵守其他醫療院所感染管制措施。
備註:1.常見呼吸道病毒,例如:流感病毒、新冠病毒、腺病毒、呼吸道融合
病毒…等;如未檢驗出任一呼吸道病毒,惟仍出現呼吸道相關症狀(如
:咳嗽、流鼻水、鼻塞、喉嚨痛…等,因氣喘、過敏性鼻炎或其他非
感染性疾病引起的相關症狀不在此限),請參照建議事項進行防治。
如為麻疹、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等其它法定傳染病呼吸道疾病防治作
為,請參照本署全球資訊網之傳染病防治工作手冊相關資訊(網址: ht
tps://www.cdc.gov.tw)。
2. 2 歲以下嬰幼兒因呼吸道較小且無法自行取下口罩,有導致窒息的風
險,不建議佩戴口罩。如出現呼吸道症狀例如咳嗽或打噴嚏時,應使
用衛生紙遮掩口鼻,使用完畢後將衛生紙丟進垃圾桶,並並執行手部
衛 生,以降低病毒傳播風險。
參、參考文獻
引自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http://at.cdc.gov.tw/xl61J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