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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立醫療諮商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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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立醫療諮商照護
預立醫療諮商照護中心介紹
臺灣「病人自主權利法」於108年1月6日實施,為亞洲第一部病人自主權利之專法,也是國內首部以病人為主體,確保病人有知情、選擇、決策的權利,亦即把醫療決定與善終的權利還給病人。本院諮商中心專業人員為醫師、護理師、心理師、社工師和行政人員所組成的諮商團隊,提供榮民及一般民眾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服務,協助完成「預立醫療決定」的簽署及上傳與註記。同時結合社區居家緩和照護支持站,提供緩和醫療的轉介、居家緩和遠距諮詢和悲傷家屬關懷支持服務。
一、什麼是【預立醫療決定】ADVANCE DECISION (AD)
預立醫療決定書是具完全行為能力的意願人(18歲以上或已婚)經「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後,已經清楚瞭解 「病人自主權利法」裡面規定,賦予病人預先表達在符合了特定臨床條件的(末期病人、不可逆轉之昏迷、極重度失智、永久植物人及其他經政府公告之重症)情況時,接受或拒絕維持生命治療,或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的正式書面文件。可以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的程序,與親友和醫療機構討論、溝通自己的善終意願,便可簽署預立醫療決定(Advance Decision, AD),保障您拒絕醫療的權益。
二、簽署步驟:
(一)洽詢窗口:請撥039-905106轉分機6314或0938-911-050與個管師洽詢
(二)諮商前準備:
1.確認1 位二親等親友,與您一同參與諮商之。
2.預先觀看及參閱個管師提供相關資訊如宣導CD、單張及心願探索手冊等。
3.個管師協助掛號事宜(採約診方式),不接受網路及自行掛號。
(三)諮商當日(約1小時):
1.簽署人:
請您務必偕同一名二等親家屬,如果您有委任醫療代理人,醫療委任代理人須一同參與諮商(請參與諮商的意願人和親友攜帶健保卡及身分證件,以利核對資料)。
2.諮商團隊說明:
(1)知情、選擇及決定權
(2)維持生命治療、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與五款特定臨床條件
(3)預立醫療決定的格式與法定程序
(4)預立醫療決定的變更或撤回程序
(5)醫療委任代理人的權限
3.預立醫療決定書上傳:
(1)現場完成簽署AD及2 位見證人見證後,簽署人及諮商團隊確認內容正確後,經核章後上傳。
(2)返家簽署AD及完成見證或公證程序後,請簽署人務必攜帶健保卡及兩名見證人身份證件至社工室核章上傳。
三、諮商門診:限約診
四、諮商費用:
費用名稱
收費標準及說明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
_
一般型:
(
須另加掛號費用
)(ACP counseling specified for populace)
3,000
元
/
人次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
_
兩人同行:
(
須另加掛號費用
)(ACP counseling specified for 2 persons)
1,500
元
/
人次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
_
三人以上團體諮商:
(
須另加掛號費用
)(ACP counseling specified for group)
1,000
元
/
人次
《預立醫療決定書》登錄檢核及掃描上傳費用*
(Advance Directive key-in and upload)
200
元
/
人次
以上費用已包含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核章費及三個月內預立醫療決定書檢核、登錄、掃描及上傳費用,但未含掛號費用。
免掛號費
。
住院病人比照門診收費,諮詢採取預約制,若未於預約時段準時前來,遲到者恕無法延後諮詢時段。
*適用於諮商完成三個月後才完成
AD
,或是協助變更
AD
內容或撤回
AD
。
優免對象配合政府政策
(
榮民、低收、中低收入、
居家失能個案
、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使用長照服務之日間照顧服務對象及病人自主權利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5
款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疾病之個案等
)
,意者請洽詢個管師
五、何時啟動預立醫療決定:
預立醫療決定書不是簽署後馬上生效,而是在疑似臨床特定條件之一發生時,經由兩位相關專科醫師確診,並經緩和團隊至少兩次照會,確認您符合五款臨床條件之一的時候,才會依醫療常規與親友、醫療委任代理人或關係人進行討論後執行。因此即便您簽署了預立醫療決定書,但在事情發生前,與這些身邊重要的人們有所討論,達成共識是很重要的,也才能一起促進家庭關係不會因此產生糾紛,更能達到醫病和諧,維護自身善終與自主的安排。
六、相關檔案:
病人自主權利法(PDF檔)
病人自主權利法施行細則(PDF檔)
【預立醫療決定書】法定格式(PDF檔)
七、相關網站:
榮民體系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資訊網
榮民體系居家緩和照護支持網
最後更新:
2024-11-29 10: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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