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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寧居家療護

 
 

科室介紹

1安寧居家療護目的

本醫療團隊由醫師、護理師及社工人員等共同組成,透過全人、全家、全隊、全程與全社區的整體照顧,提供一個包涵身體疾病、心理、社會以及心靈各個層面的積極而完整的高品質醫療環境,協助個案面對生命最終的時光,降低其痛苦至最低的程度,同時享有生命之尊嚴,也幫助個案家屬心理調適、照護技能與喪親過程之處理,使個案及家屬均能平安而有尊嚴地面對並渡過死亡全部過程,完善地為臨終者的生命畫下句點。

2服務區域

以本院為中心,單向車程 三十分鐘內之地區,含鳳林鎮、光復鄉及萬榮鄉 (若超出車程距離,依狀況酌情協助轉介)

3收案條件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安寧居家照護作業要點」規定:
  1. 個案只能維持有限之自我照顧能力,即清醒時間超過百分之五十以上活動限制在床上或椅子上;有明確之醫療與護理服務項目需要服務者;病情穩定能在家中進行醫護措施者。
  2. 個案已簽屬「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或者無法明確表達意識個案其家屬已簽屬「不施行心肺甦醒術同意書」者。

4服務對象

  1. 經醫師診斷或轉介,符合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得接受安寧緩和醫療照護之末期病人。
  2. 癌症末期。
  3. 末期運動神經元病患。
  4. 其他非癌病患:失智症末期、其他大腦變質、心臟衰竭、慢性氣道阻塞、肺部其他疾病、慢性肝病及肝硬化、急性腎衰竭、慢性腎衰竭及腎衰竭、末期骨髓增生不良症候群、末期衰弱老人、符合病人自主權利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五款所列臨床條件者、罕見疾病或其他預估生命受限者等個案。

5服務內容

  1. 病狀控制:含疼痛、呼吸困難、噁心、嘔吐、腸阻塞等常見末期症狀之適當處置。
  2. 病患之身體照護。
  3. 個案與家屬心理社會諮詢與照護。
  4. 個案與家屬靈性宗教需求之照護。
  5. 善終準備。
  6. 個案善終後家屬之哀傷輔導與後續追蹤。
  7. 代取藥、代採檢體及送檢。
  8. 當個案需入院接受照護時,主動提供轉介協助及安排住院療護後送服務。

6申請方式

  • 本院之門診、住院、共同照護轉介個案。
  • 2. 其他醫院或合格照護機構轉介之個案,經門診安寧醫師評估或電話聯絡安寧居家護理師。

7服務方式

醫師:每週可家訪一次。
護士:每週可家訪一至兩次。
社工及其他人員:必要時由護理人員轉介訪視。

8收費標準

收案對象若符合全民健保重大傷病患者,得免除部份負擔。

9服務時間

  • 週一至週五;上午 08:00 ~ 12:00 /下午 13:30 ~ 17:30 (國定假日除外)。
  • 若遇緊急照護問題,於夜間及假日非上班服務時間,請撥打緊急聯絡專線電話 0912-075331或直接送至本院急診室處置。

10聯絡方式

  1. 電話:03-8764539轉345
  2. 傳真:03-8760303
  3. 地址:花蓮縣鳳林鎮鳳信里中正路一段2號

 

 

個案權利與責任

1服務對象及收案標準

經醫師診斷或轉介,符合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得接受安寧緩和醫療照護之末期病人,且已不願接受治癒性、積極性的治療,並拒絕臨終前的任何急救措施。包括癌症末期、末期運動神經元病患、失智症末期、其他大腦變質、心臟衰竭、慢性氣道阻塞、肺部其他疾病、慢性肝病及肝硬化、急性腎衰竭、慢性腎衰竭及腎衰竭、末期骨髓增生不良症候群、末期衰弱老人、符合病人自主權利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五款所列臨床條件者、罕見疾病或其他預估生命受限者等個案。

2服務項目:承辦安寧居家療護之機構應提供下列之服務

  • 症狀控制
    • 含疼痛、呼吸困難、噁心、嘔吐、腸阻塞腹脹、意識混亂等常見癌症末期症狀之適當處置。
    • 對不接受呼吸器處理之末期運動神經元患者提供疼痛、虛弱、肌肉痙攣等相關症狀之處置。
  • 病患之身體照護:含止痛藥匣、尿管、胃管、氣切管或其他留置管之定期更換。
    指導並協助家屬:褥瘡傷口換藥,留置管、造廔口、人工血管護理,口腔護理,灌食調理進食;洗頭、洗澡、會陰沖洗;灌腸,更換尿袋、點滴瓶;抽痰,扣背排痰及噴霧治療技巧;淋巴水腫及皮膚按摩,肢體活動及翻身擺位,避免壓瘡等病患護理照顧技巧;並指導家屬照顧個案維持日常生活功能所需知識技能,及必要之家庭安全設備。
  • 個案與家屬心理社會諮詢與照護。
  • 個案與家屬靈性宗教需求之照護。
  • 善終準備。
  • 個案善終後家屬之哀傷輔導與後續追蹤。
  • 代取藥、代採檢體及送檢。
  • 當個案需入院接受照護時,主動提供轉介協助及安排住院療護後送服務。

3本院(所)安寧居家療護小組出訪服務時間為如下: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安寧居家照護作業要點」規定:
  •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30~17:30(國定假日除外)。
  • 服務電話:03-8764539轉602(國定假日除外)。
  • 24小時緊急聯絡電話:0912-075331。

4支付費用規定:

  • 醫療費用:收案對象若符合全民健保重大傷病患者,得免除部份負擔。
  • 訪視人員交通費:由案家自行負擔。
  • 訪視(或處置)次數之規定:醫師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週以乙次為原則,護理人員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週以兩次為原則,其他專業人員(目前僅限於社會工作人員)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週以乙次為原則。若個案病情有顯著變化,需要多於此頻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訪視記錄,並詳述理由。

5申訴管道:

若您對本院(所)安寧居家療護小組服務有所讚許或不滿時,您有權提出申訴,並獲得迅速及公平的處理。

6本院讚美或申訴專線

  1. 電話:03-8764539轉624
  2. 信箱:hc9510@mail.flvh.gov.tw
  3. 地址:花蓮縣鳳林鎮中正路一段2號

7其他讚美或申訴專線

  1. 電話:03-8226889 (花蓮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2. 信箱:hltc8226889@gmail.com
  3. 地址: 花蓮市文苑路12號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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